招标编号:HTZB2025-5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504-220106-04-0******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航空博览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航博园配套展览设施监理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实施12项配套设施改造内容。
包括:改扩建观礼台、新建卫生间、推拉门、透视围栏、大型设备库房;拓宽道路2项、硬化及罩面停车场2项、新建人行道及雨水管线。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
2.4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及与本项目相关工程的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7 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并提供2024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组成监理人员须无在建工程。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有限公司七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19-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东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李鲲鹏 联系电话:0431-******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
邮箱:******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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