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滦平县南瓦房安置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居民住宅楼,高度48.2m,16层,共56410㎡,其中2#、5#、6#住宅楼地上部分采用装配式建筑,合计面积为24180㎡(占总建筑面积的 28.1%),其余为钢筋混凝土结构;1栋公共配套用房,高度5.1m,1层,共780.00㎡,栋商业底商,1栋2层,高度8.4m,一栋1层,高度5.1m,共1940.00㎡;给水泵房及其他共 360㎡,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共两层,26500.00㎡;以及项目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1.3 质量标准 : 符合《建设工程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满足河北省、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 相关要求和招标人的管理办法要求。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4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 滦平县南瓦房安置房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服务内容为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和结算审核。(不包含驻场人员费用)。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2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要求配备至少 5(含)名人员,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3 09:00:00 至 2025-06-19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03 09:30 ,地点为 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 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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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鹏耀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浩 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电话: ****** 电子邮箱: /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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