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临洪河特大桥和245省道友谊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营与维护项目(2025-2028QL-JK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10国道临洪河特大桥和245省道友谊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运营与维护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公路中心”)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养护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项******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结合《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推动桥梁管养高质量发展,需对310国道临洪河特大桥标准化结构监测系统(上行)和245省道友谊桥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开展运营与维护,切实发挥桥梁监测系统功能,主要内容包括监测系统运营维护、监测数据分析评估以及人工检查等相关工作。
2.2计划服务期: 42个月,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桥梁工程健康监测(或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或运维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桥梁工程健康监测(或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或运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
******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邮政编码:222061
联 系 人: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6月13日,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23:59。
8.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孙文工(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2025年6月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