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街道新基社区
(3)招标人:******街道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
(4)项目业主:******街道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
(5)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本工程总面积约为1778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单体合流立管分流改造、社区室外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以及必要的市政雨污水管道接驳工程、现状保留利用的排水管道清淤,道路破除及修复、雨水立管断接改造、现状新建截污井等相关附属工程,最大排水管径为DN600。
(7)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2月23日。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1,206,823.14元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街道新基社区北大田片区、更寮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和污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专家于2025年07月24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其中: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专家 、专家 、专家 为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委员会负责人
******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 ******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一)开标记录:
1、2025年07月24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33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有限公******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为:◆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共3个行政处罚:①2024年7月25日18时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业区第一更新单元二期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在进行建筑废弃物破碎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行人杨某琳重伤,处以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②存在从事工程建设未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人******有限公司共1个行政处罚:拖欠工资处以罚款。以上三家单位不属于招标文件第一章3.3.5款规定不予参标的情形,经招标人确认,对以上三家单位资******有限公司名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有限公司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为杨柳春,经查询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杨柳春显示锁定。经招标人确认,项目负责人杨柳春不符招标文件第一章3.2款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5.5.1款规定,否决投标。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共有33家投标人解密成功,0家投标人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资格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32家。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32家,开标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的正整数抽取一个整数作为本工程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现场抽取Q值为15。
7、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投标文件(不含技术部分)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入围筛选:
1、2025年07月24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7)召开入围筛选会议。
2、本项目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得出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为15。
3******委员会成员根据入围筛选方法、规则和程序,对进入围筛选环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根据票数进行排名。
4******委员会成员投票,汇总得票情况。******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荐15家单位为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三)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30时至2025年07月25日14:00时;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6)
(四)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定量评审法)。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其他人员:
******街道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六)评标会议监督部门及其他人员
******建设局(主管监督部门)
******街道新基股份经济联合社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人员)
(七)评标程序:
详见《投标文件评标程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7 | ******有限公司 |
8 | ******有限公司 |
9 | ******有限公司 |
10 | ******有限公司 |
11 | ******有限公司 |
12 | ******有限公司 |
13 | ******有限公司 |
14 | ******有限公司 |
15 | ******有限公司 |
无 。
******有限公司,商务部分投标人名称与资质证书不一致,******委员会评审,未通过有效性审查或评定为不合格的,否决投标。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评标办法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评标办法附表2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40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5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6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8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6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分 |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0-3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5 分。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资质 | 3 | 施工资质: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3 | 投标人自2020年1 月1 日至今每完成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 3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②有效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④业绩证明材料需签章齐全,即文件中有标注需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有相应盖章签字,须提供以下3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1)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或施工许可证扫描件;2)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及合同双方签证盖章页等);3)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验收方或签发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⑤合同金额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⑥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4 |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2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2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27 | 有效 | 10 | 有效 | 49.26 | 87.53 |
|
2 | 投标单位2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 | 有效 | 8 | 有效 | 49.58 | 85.58 |
|
3 | 投标单位3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23 | 有效 | 7 | 有效 | 49.92 | 85.15 |
|
4 | 投标单位4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27 | 有效 | 5 | 有效 | 49.45 | 82.72 |
|
5 | 投标单位5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73 | 有效 | 10 | 有效 | 49.17 | 87.9 |
|
6 | 投标单位6 | ******有限公司 | 有效 | 35.18 | 有效 | 10 | 有效 | 49.3 | 94.48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7 | 投标单位7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26 | 有效 | 6 | 有效 | 49.11 | 83.37 |
|
8 | 投标单位8 | ******有限公司 | 有效 | 37.68 | 有效 | 10 | 有效 | 49.84 | 97.52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9 | 投标单位9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72 | 有效 | 7 | 有效 | 48.46 | 84.18 |
|
10 | 投标单位10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33 | 无效 | / | / | / | / |
|
11 | 投标单位11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01 | 有效 | 8 | 有效 | 49.74 | 85.75 |
|
12 | 投标单位12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9.82 | 有效 | 10 | 有效 | 49.74 | 89.56 |
|
13 | 投标单位13 | ******有限公司 | 有效 | 35.53 | 有效 | 10 | 有效 | 49.47 | 95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14 | 投标单位14 | ******有限公司 | 有效 | 28.08 | 有效 | 5 | 有效 | 49.04 | 82.12 |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入围定标候选人 |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